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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工作
发挥协会平台优势 开展联合评估工作 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2019-07-23 10:09:25
根据相关规章要求,航空运营人需对其航材供应商和承修商进行定期评估。本着“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的宗旨,并借鉴国际通行的评估模式,协会组织会员航空公司的质量审核员对航材分销商和承修商进行联合评估。联合评估不仅可以有效整合、利用现有的行业资源,降低各方的评估成本,还可以统一评估标准。根据AC-121-58和AC-121-64的相关要求,协会制定了联合评估的相关程序和标准(《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资质评估标准和程序》和《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航空运营人联合评审承修商标准和程序》)并建立相应的评估业务平台。对于通过协会评估的航材分销商和承修商,协会将颁发航材分销商证书和航空运营人承修商证书,同时将审核结果和证书在协会评估业务平台上进行公示。
两项评估工作开展多年以来,获得了民航局的高度认可和会员单位以及被审单位的一致好评,为规范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方便证书的管理,每年的评估工作(包括分销商和承修商)都会分成上下半年两个阶段来完成。目前,上半年的评估工作正在按计划全面展开,上半年分销商证书到期单位32家,新申请航材分销商16家;承修商证书到期单位2家,由于没有新增加的单位,所以这两年对承修商的联合评估都是复审。上半年预计完成联合评估共50家单位。截止到目前,通过协会评估,取得航材分销商证书的单位已达到135家,取得航空运营人承修商证书的单位已达19家。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下文简称“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协会还对航材分销商证书中的销售类别进行了调整,将航材经营类别中化工产品销售和航空油料销售分为有危化品销售与无危化品销售。针对有危化品销售的航材分销商单位,协会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评估标准。
在开展评估业务的同时,协会将继续推动相关评估标准和程序的修订,并根据工作中反馈的意见不断完善评估业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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