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7日,民航局飞标司在北京召开了AC-145-06R1咨询通告审定会,飞标司适航维修处、各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维修工程室、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南航、国航、东航、海航、川航、邮政航空、奥凯航空、新疆通用航空、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飞标司适航维修处介绍了咨询通告修改的背景和具体内容。与会代表围绕前一阶段公布的征求意见反馈,逐条展开讨论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完成了对AC-145-06R1咨询通告修订稿的终审工作。
AC-145-06R1适用于申请航空器航线维修许可项目的维修单位,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国外/地区航空运营人的维修单位申请取得航线维修许可的有关要求,并就如何满足CCAR-145部法规要求提供指导,同时统一规范了航线能力清单内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对维修单位实施航线维修的监管,并解决航空公司在国外航站实施航线维修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