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在会上听取了标准修订工作组的修订工作汇报,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修改,审查委员会认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的修订程序和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和民航行业标准的要求,内容科学、严谨,文字表达准确,结构合理;该标准的修订是在参考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美国FAA《空中交通质量保证》(7210.56)以及欧盟事故征候分类等资料基础上,结合我国民航发展及实践中的经验而修订,为确定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提供了可靠依据;修订后的标准进一步严格了航空器事故征候的判定标准,从而为提升航空安全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最后,审查委员会要求标准修订工作组按审查会上通过的修改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后形成报批稿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