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meco获得了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颁发的设计机构批准(Design Organization Approval - DOA),批准证书编号为EASA.21J.619,标志着Ameco工程设计和适航审定能力进一步获得国际认可,并成为中国首家获得EASA DOA型号设计大改权利的航空维修企业。
设计机构批准(DOA)是EASA对符合其法规(EASA Part 21, Subpart J)要求的设计机构的一种认证,被批准的机构可以对航空产品进行自主工程设计、符合性证实和适航批准等相关工作,同时承担相应的持续适航责任。
在当今的MRO行业,很多先进企业的业务早已覆盖设计、制造、机队持续适航工程管理、维修、培训等多个领域;传统的维修企业很难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为提高企业竞争力,Ameco早在2008年,就将业务拓展到改装、修理的工程设计和适航审定领域,并成为首家中国民航局(CAAC)批准的改装设计委任单位代表(DMDOR),初步完成了从设计、制造,到持续适航管理、维修、培训的全产业链布局。经过数年的学习、实践以及人才培养,为Ameco在航空工程设计和适航审定领域与世界知名MRO竞争奠定了基础。
为了在全球航空维修工程服务市场上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需要通过体系建设和工程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在更多的适航系统和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为此,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Ameco于2015年正式成立项目组,以工程部和公务机服务产品部为主要实施单位,开始申请和筹建符合世界主要适航当局之一的EASA要求的设计批准机构。在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与鼎力支持下,经过现场咨询、学习培训、体系建设、文件准备与提交、文件审查、关键人员面试以及现场审核等多个环节,Ameco历时4年时间,获得了EASA 体系下的设计机构批准。
在获得EASA DOA批准后, Ameco将可以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在EASA批准的工作范围内和有效的设计保障系统中对航空产品进行自主工程设计、技术分析、评估、实验以及适航批准。Ameco的EASA设计机构主要获得了批准设计更改和修理设计的分类判定;批准小改及小修设计;对大改和重要修理设计,Ameco设计机构只须提交适航符合性资料,而不需要EASA进行额外的符合性确认,即可进行EASA批准。
基于以上权利,Ameco可以向客户提供符合EASA法规要求的改装设计和修理设计,增强飞机改装与维修工程服务业务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为工程设计产品的国际化提供了发展平台,也为公司进一步拓展飞机维修和改装业务创造了条件。同时,可以打破原有OEM对维修领域的技术壁垒,提高工程技术问题处理的可获得性与时效性,为客户提供高效、高质量的工程服务。此外,结合设计领域能力建设以及工作开展,可以为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开拓出一片新的发展空间。
EASA DOA资质的获得为实现公司成为世界领先的航空维修企业的愿景迈出坚实的一步。Ameco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对标国际领先企业,通过进一步提升工程技术能力,增强公司在航空工程服务领域的综合实力,促进设计、制造、机队持续适航工程管理、维修、培训等多领域的产品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