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工作,强化维修人员在维修基本技能和维修实践方面的动手操作能力,为提升维修人员飞机排故能力、规范化操作能力和安全施工意识打好基础,民航局飞标司在修订咨询通告(AC-66-FS-002R2)《航空器维修基础知识和实作培训规范》的基础上制定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机构实作培训实施指南》(AP-66/147-FS-001),并于近期下发局发明电【2025】730号《关于征求<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机构实作培训实施指南>(AP-66/147-FS-001)有关意见的通知》。
根据局方明传电报的要求,请行业相关单位在民航局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下载相关征求意见稿和意见反馈表,并对《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机构实作培训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及附件M7/M8教材、文件资料认真研讨。
如对(AC-66-FS-002R2)《航空器维修基础知识和实作培训规范》(修订稿)有进一步意见和建议也可一并反馈(单独填写意见表)。
完成填写意见和建议的意见反馈表,请于2025年5月7日前反馈至局方指定邮箱。
此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