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监管局加强通航安全监管(07-07)
2010-07-07 09:58:26
按照民航局电报《关于加强通用航空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北京监管局立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通用航空安全工作的通知》,并按计划于6月22日至7月2日,对辖区内中信通航等7家通航企业进行走访检查,进一步稳固了区内通用航空安全形势,促进通航事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通知》下发后,吕志农局长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检查方案,确立目标,明确职责,全面部署。
检查过程中,我局对民航局文件精神进行宣贯,听取了辖区内各通航公司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深入了解了各单位在通航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各单位积极探讨,研究制定改进方案,帮助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重点检查了各公司作业机组及相关专业人员的派遣标准的掌握、飞行计划的实施、特殊情况处置预案的制定、航空器的日常维护与检修等具体环节,查阅了安全教育记录及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记录。
吕志农局长针对北京地区通航企业“点多面广、异地作业、安全监管任务艰巨”等特点,对各单位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防止管理松懈,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飞行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飞行技术管理,提高飞行队伍综合素质,真正夯实通航飞行队伍的技术基础和通航企业快速发展的安全基础;三是积极应对夏季各类危险天气带来的风险。各单位要提高对危险天气的敏感度,合理调整飞行计划,加强飞机日常养护,严把放行关,坚决反对盲目蛮干,做好危险天气下通航作业的各项保障工作;四是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做好通航发展准备。正值“十二五”规划修编之际,通航作为民航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做好通航未来发展准备。
北京监管局将秉承李家祥局长“依法行政,公平执政,廉洁从政”的十二字方针,坚决做到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在监管中有服务、有帮助、有扶持、有关爱,体现服务性政府的宗旨,为北京民航和谐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