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18时左右,开机员小魏在一个通过X射线机的行李箱内发现有内有疑是电击器的物品,当即指示开包员告知行李箱的主人接受开箱包检查,随后开包员从行李箱内找出了一个电筒式的电击器。当小魏询问该名男旅客这是什么东西时,旅客谎称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电筒,由于该名旅客携带了违禁品并说谎神色可疑,安检员对该名旅客的人身和行李又重新进行了一次彻底严格的检查,并没有发现其它的违禁品。当小魏告知该名男子电击器是违禁品,不能携带,并询问电击器的用处时,该旅客神色有些慌张,言辞闪烁地回答道:“自己是士兵,电击器是在部队里用的。”但是,他的士兵证早已过期。最后,安检部门依法将该名男子及查获的电击器交由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规定,催泪枪、电击器、防卫器等都属于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同时也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为了不耽误自己的行程,乘机的旅客不要在行李中携带此类物品,一旦被查获,安检部门会将人和物交由机场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