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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航班延误超过30分钟必须发布信息(8-23)

2010-08-23 09:30:08
  一是“三十分钟原则”。按民航总局要求,航班延误后各航空公司应每隔30分钟通报一次情况。但目前的普遍情况是,延误初期消费者还能得到“职业化”的道歉和提示,一旦时间长了,航空公司值机人员往往习惯性“失踪”,甚至航班已取消、旅客仍不知情的荒唐事屡有发生。

    二是赔付原则。早在2004年6月,民航总局便出台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种,一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二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

    可目前的情况是,只有深航一家有明确的现金补偿标准。但本刊记者曾经历过深航沈阳飞重庆的航班从下午1点多一直延误到晚上9点才起飞,但却无人出面接洽赔偿事宜。有标准的深航尚且如此,其它持观望态度的航空公司其服务更是可想而知。“因为如果真要赔起来,不知道要赔多少!”与之相比,国外航空公司则规定,延误4小时以上会按票面的30%~50%赔偿,超过10个小时,一般都会给予100%赔偿。

    三是航空公司与机场地勤间的“默契配合”。一旦遇上旅客因误点闹事,往往会由地勤先出面解决,“当然,结局肯定是直接被骂。”若事态升级,航空公司的方案则是率先解决乘客中的“钉子户”。“毕竟乘客之间相互不认识,把那些声音大的先按平,事情就闹不起来了。”

    名为战略伙伴,实则暗地较劲

    李先生很郁闷,每次出差他往往选择票价便宜的民营航空公司,可票价虽低,自己在机场却累得半死。走了半天好不容易在候机楼角落里找到了登机口,结果十有八九还会被安排坐一段摆渡车。

    “其实机场和航空公司之间的关系就像车站和客车老板,或者说机场就相当于一座批发市场,航空公司就相当于市场里的商贩。”名为战略合作伙伴,实则为了利益暗地较劲。目前,拖欠机场费用已成各大航空公司的惯常做法,所以机场在安排登机口、排定各航空公司起飞顺序时难免会嫌贫爱富,优先保证大客户利益。

    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共有民用机场160多座,但真正实现盈利的不足10座。至于原因,一是因为地方政府在机场建设时贪大求全,从不考虑收益与成本;其二,机场的主营业务本应来自向航空公司出售服务,未料客户们普遍日子难过。“主营业务不济费用收不上来,只好抬高机场商铺租金,墙内损失墙外补,最终导致机场物价居高不下。”

    此外,还有读者向记者提出质疑,乘客携带酒水,不能通过安检关,但为何候机厅商铺却摆着酒水公开出售?此外,联通、移动等在机场的候机厅设有贵宾室,这些所谓的VIP乘客可以到起飞的最后十分钟登机,其他乘客却要提前半小时。“这难道不是消费歧视吗?联动、移动每年向各地机场缴纳费用,机场就可为其大开绿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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