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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禁放孔明灯 做好民航飞行安全工作(8-24)

2010-08-24 08:33:08
 民航资源网2010年8月23日消息:近日,牡丹江市江边及文化广场上经常有市民燃放孔明灯,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牡丹江机场分公司积极协调牡丹江市政府开展孔明灯禁放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据介绍,近来牡丹江市江边及文化广场上经常有市民燃放孔明灯,由于牡丹江机场离市区较近,进场航路又恰巧在此区域上空,而孔明灯放飞的高度达到几百米甚至上千米,严重影响了飞行安全。牡丹江机场分公司积极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引起了牡丹江市领导的高度重视。牡丹江市长张晶川和主管民航工作的副市长专门对牡丹江机场递交的关于整治燃放孔明灯事宜的情况报告做出了批示。7月23日,牡丹江市政府向相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下发了禁止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通告》下发后,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相互配合,开展了强有力的禁放工作:一是对现有的孔明灯进行销毁;二是对流动销售孔明灯的摊点依法查处。同时,责成市新闻单位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8月20日,主管民航工作的牡丹江副市长召集各相关单位领导总结了近一时期孔明灯禁放工作情况,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牡丹江市燃放孔明灯现象已经得到了有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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