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机型维修培训规范的通报
为解决CCAR-147R1实施后因历史原因导致进口航空器制造厂家暂不能提供适合我国机型维修培训要求规范的问题,经民航局飞标司与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协商,拟由协会组织编制行业统一的进口航空器机型维修培训规范,并提交航空器评审中心(AEG)评估认可后发布,以作为等效替代措施。现发布已经通过AEG评估认可后的机型维修培训规范。
联系人:刘韬然;电话:010-84250248、1580100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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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
2022年7月21日